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3〕4号)《山西省高等学校发展学生党员工作实施细则》(晋高工〔2015〕10号)以及《山西大同大学委员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同大党〔2020〕101号)文件精神,经过学院党委对中共山西大同大学体育学院委员会学生第一支部委员会、中共山西大同大学体育学院委员会学生第二支部委员会、中共山西大同大学体育学院委员会学生第三支部委员会报备的转正对象进行条件资格、培养过程材料审核,并于2021年6月2日经党委会议研究讨论,最终确定那建辉、马瑞冬、常晖烽、柴振、原燕楠、焦浩森、姜苗苗、石培丽、郭雨知、吴文霞、张娇阳、姜丽、王清华、牛阳红、任鹏伟、许爽、昝小燕、刘琪,牛宇超,王颖,吕昱晓,左玉田,南琨,赵录萌,余江江,田皓男,武亚丝,苏亮亮,贾耀共29位同志为组织转正对象。张欢,延长半年时间转正。
公示时间为2021年6月2日至2021年6月8日,公示期为7天。如有异议,请与专职组织员赵慧芳反映。
中共山西大同大学体育学院委员会
2020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