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3〕4号)《山西省高等学校发展学生党员工作实施细则》(晋高工〔2015〕10号)以及《山西大同大学委员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同大党〔2020〕101号)文件精神,经过学院党委对中共山西大同大学体育学院委员会学生第一支部委员会、中共山西大同大学体育学院委员会学生第二支部委员会、中共山西大同大学体育学院委员会学生第三支部委员会报备的组织发展预审对象进行条件资格、培养过程材料审核,并于2021年3月26日经党委会议研究讨论,最终确定杜晓雷、刘明、杨蕊芝、张立军、高鹏海、张超、吕敬秀、朱涛涛、李胜楠9名同学组织发展预审通过。
公示时间为2021年3月26日至2021年4月2日,公示期为7天。如有异议,请与专职组织员赵慧芳反映。
中共山西大同大学体育学院委员会
2021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