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发布的《关于推荐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晋教语函[2022]18号),现对拟推荐教务部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先进集体、李津蕾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先进个人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2年9月5日--9月9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教务部反映。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据实提供书面材料。电话:0352-76653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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